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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的税务征管”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0-10-30 来源: 浏览次数:

20201014日下午,财政税务学院举办了“灵活用工(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的税务征管”专题讲座(税务经济大讲堂第2期)。主讲嘉宾为海因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刘立军。财税学院高萍教授、蔡昌教授、赵涛副教授、项君怡老师以及税务专硕40余名同学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由杨龙见副教授主持。

杨龙见老师首先表达了对主讲嘉宾的热烈欢迎,对海因科技有限公司支持校企合作、培养税务专业人才的企业责任表示感谢。新业态催生一批新职业,提供技能及劳务服务的自由职业者群体增加,大量临时用工需求涌现,企业人力用工也出现了较大的调整,这些供需因素催生了社会上巨大灵活用工空间的同时,也对我国的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杨老师认为此次讲座主题正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税务热点,如何优化现有征纳流程,弥补税收代扣代缴的漏洞,值得同学们深入思考与学习。期待税务专硕系列讲座在切中实际、丰富知识体系的同时,拓展同学们未来的择业兴趣和方向,这也是“税务经济大讲堂”的设立初心。

刘立军总裁首先主要从政策背景、灵活用工的发展、互联网平台现状、现有征管模式、海因科技实践、征收监管平台的探索等六方面展开。刘总提到,国家近年来深入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政策,加快打造“双创”的升级版,由此推动了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新业态经济的逐步拓展并获得巨大生存空间。2020年,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8亿人,其中,提供服务者人数约7800万人,同比增长4%。然而,如此规模的新经济形态给税收征纳带来了巨大挑战与压力,企业出现了如购买发票(虚增成本)、未全员缴纳社保、虚增人员(逃税)等问题,于对个人而言,则出现了如个人账户监管、个税汇算清缴、纳税和失信挂钩、薪金、劳务收入并税等征缴问题。同时,税务机关实现征管的具体障碍则主要集中在纳税主体认定难度大、纳税义务判断不清晰、征税对象界定复杂、纳税地点确定不直观、数据信息获取困难等方面。

其次,刘总根据公司实践提出了在灵活用工方面优化征管的四个建议:第一,提层级,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从法律法规层级入手,对正在进行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立法,将平台经济模式补充进去,提升对新业态、新经济模式监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第二,细分类,明确相关管辖权限。身份证号码作为发票开具和收入归集的纳税识别号,明确该类纳税人的税收管辖权归属于平台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第三,堵漏洞,推广电子发票系统。第四,通瓶颈,深化数据信息管税改革。强化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共用,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税务部门与平台监管、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快递物流等部门的数据共享通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刘立军总裁开讲

 

主讲结束后,蔡昌老师、赵涛老师、杨龙见老师结合自身的教学研究与刘立军总裁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和交流。同学们也表示学以致用、联系社会热点、拓展知识是打好基础、做好研究的关键,期待系列讲座的新主题。

 

本讲座为税务专硕的系列讲座,由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主办,财税大数据实验室、税法研究中心承办。

 

【供稿】蒋大龙    

审核】李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