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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导师李雁讲授第三十四期税收综合案例研讨课

发布时间:2018-10-30 来源: 浏览次数:

20181024日晚630分,在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东区308教室,财政税务学院2018级税务专业硕士第34期税收综合案例研究课程如期开讲。本次主讲嘉宾为李雁老师,讲座由高萍老师主持。

李雁,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国际税合伙人,澳大利亚执业注册会计师(CPA Aust.)、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律师公会会员。1997年于澳大利亚开始其税务及商务咨询职业生涯,2001年开始在中国从事专业的税务及商务咨询服务,至今从事海内外税务及商务咨询专业服务二十余年。曾参与超过5次的双边预约定价/预约定价安排的谈判,并成功协助完成了五十多个税务稽查或转让定价争议应对项目。曾为人大预算委员会、财政部及中国国税总局就税制改革等相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且多次协助中国政府人员及主要行业参与者组织圆桌会议,旨在讨论和交流新的税收法规与政策。2017年荣获由国际税务专业期刊 International Tax Review 评选的“中国税务行业女性领军人物”及“中国间接税税务咨询领先顾问”。  

本次案例研讨课的主题----国际税收前沿政策及最新发展。

李老师首先给大家介绍了某些公司利用“三明治架构”进行全球避税的例子,引出了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BEPS)计划。李老师谈到BEPS行动计划旨在打击跨国公司通过不合理的税务筹划进行利润转移,BEPS15项行动计划集中强调三方面:一致性、实质性和透明度。随后李老师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的具体内容给同学们做了详细的解读。第42号公告对应BEPS13项行动计划:重新审查转让定价文档。在42号公告中,同期资料引入了主体文档、本地文档、特殊事项文档的三层文档结构,关联申报之前要求的九张表扩展为十九张表,另加三张国别报告表的英文翻译。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9号公告则借鉴了BEPS6项行动计划(防止税收协定的不当授予)成果,提高“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的刚性,对滥用协定风险较高的安排进行更加有效的防范。李老师用众多简单易懂的案例给大家逐条讲解了9号公告的具体内容。包括第一条收益所有人的定义,第二条对受益所有人身份判定的不利因素,第三条一定情形下的穿透处理,第四条关于股息所得的安全港条款。

随后,李老师给大家讲解了其多年实务工作中积累的案例,填补了同学们实务案例知识的空白,为大家税务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指引了新的方向。李老师最后给大家分享了最热门的国际税收话题,虚拟型常设机构和市场需求的价值贡献。目前国际上有些国家重新定义“常设机构”,包括意大利和西班牙等。

在本次讲座中,同学们感叹于李老师实务工作经验之丰富,对于本次讲座中的众多案例如数家珍,同学们有幸享用了丰盛的“案例大餐”,同时也为同学们之后如何将书本知识运用到实务工作中提供了方向。最后,高萍老师总结了案例研讨会的情况,对李老师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同学们讲课表示感谢。


 


撰稿】郭愈、于潜  【审稿】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