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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房地产税税制研究圆桌会议在中央财经大学举办

发布时间:2018-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2011年我国上海和重庆两市启动了房产税试点,至今试点已近八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前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署名文章,提出:”按照‘立法现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制度。”

为切实推动对房地产税制的实质性研究和学术交流,“房地产税制研究”项目组于2018年3月17日在中央财经大学举办第一届房地产税税制研究圆桌会议。中央财经大学李俊生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马海涛教授和西拉丘斯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侯一麟教授分别为此次会议致辞并发表了对房地产税的未来展望。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教授、副院长肖鹏教授、任强教授、何杨副教授,和来自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山东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学者,以及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税务研究》编辑社、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社和《中国财经报》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圆桌会议。此次会议由我校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教授主持。  

清华大学的胡文皓博士通过建立微观模拟模型来预测房地产税政策可能带来的一些潜在影响,这为中国房地产税的设计提供了启示。上海财经大学的张牧扬副教授研究了“租户歧视”如何进一步拉大入学权利的不平等,考察了信贷约束对教育成本和学区房价格的影响,以此来进一步探讨房地产税实施可能带来的政策影响。山东财经大学的刘金东老师在国家治理风险视角下研究了房地产税的职能定位与方案选择等问题,比较了不同减免方案下缺乏税款支付能力的家庭比例。复旦大学的张平副教授通过对不同减免方案下房地产税的模拟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了中国城镇居民的房地产税纳税意愿,他提出不同地区和家庭对房地产税的纳税意愿存在很大差异,这说明房地产税的地方税特征和差异化设计的必要性。中央财经大学的任强教授和邵磊老师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实证分析了教育均等化政策的资本化影响,并将研究结果与房地产税政策相关联,认为从价值捕获角度看应当实施宽税基、少减免、及时评估的房地产税政策。与会的专家学者对相关话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想法。

最后,西拉丘斯大学的侯一麟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他首先感谢来自各高校的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的相关问题所开展的深入研究和热烈讨论,同时也指出现阶段房地产税研究的相关数据来源相对匮乏,希望青年学者在实证研究方面做更大的努力,为国家治理与房地产税税制研究贡献更多的成果,并预祝下一届房地产税税制研究圆桌会议取得更大的成果。

背景介绍

“房地产税制研究”项目于2011年设立,由林肯土地研究院和乔治亚大学基金会、研究生院斯及坦利-W-希尔顿教授基金支持。自2014年起,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对项目研究进行支持,课题为“对居民住房开征房/地产税问题研究”。目前,该课题由中央财经大学马海涛副校长和美国西拉丘斯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侯一麟教授领衔,成员包括中央财经大学等院校有相近研究兴趣的中青年学者。

项目组于2014年在斯普林格出版社出版英文研究报告《房产税在中国:历史、试点与探索》,同年在科学出版社出版同名中文版研究报告;于2016年在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中国房地产税税制要素设计研究》,并拟继续出版拓展版的英文研究报告。在学术论文方面,项目组从房地产税与公共服务资本化、房地产税与收入分配、房地产税与基层财政收入充足度等角度进行研究,在《经济研究》、《财贸经济》、《财政研究》等刊发表多篇文章,已经产生一定的政策影响。


                                                       【撰稿】邵磊 【审核】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