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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举办“央地税收关系中的下放与集中”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22-11-28 浏览次数:

2022年11月22日,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召开财税论坛(2020-2022年第90期)。本次论坛邀请到浙江财经大学李永友教授作了题为“央地税收关系中的下放与集中”的讲座,财税学院师生参加了本次论坛。本次财税论坛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由财政税务学院马金华教授主持。刘金科副院长对李永友教授表示了热烈欢迎,指出财税论坛坚持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学科前沿,是一个开放交流的平台,希望借助这一平台为国内外优秀学者和学院师生提供交流合作的机会,促进财税学科学术创新和发展。


李永友教授(主讲人)


李永友教授认为国家治理的核心目标是建构秩序,评价一个国家治理能力的指标就是建构秩序的能力,评价一个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标就是建构秩序的方式选择。建构秩序对政府而言,都是通过提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所需要的公共品,后者需要通过税收这种文明方式实现。李教授基于税收角度,围绕如何分到税、统揽税、征到税、征好税、依法征五个维度重点阐述了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下放与集中。具体来说,一是改变规则,分到税。通过实施分税制改革、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及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等改革确保中央政府能够分到税,保证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地区统筹能力。二是机构保证,统揽税。通过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三是技术升级,征到税。“金税三期”实现了“国地税”数据的合并,“金税四期”上线后,“非税”业务也被纳入。通过金税工程不断升级,实现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智能的监控,实现国家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的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四是强化约束,征好税。通过修正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法,进一步实现税收征管规范;通过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构建科学精确的税务执法新体系。五是税收法治,依法征。通过逐步推进各税收暂行条例到税收立法的法治化进程,逐步提高税收法治化程度,做到税收依法征收。并且,李永友教授通过梳理重要会议对税的表述,对健全地方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等一系列问题作了深入阐释。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肖鹏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评议,指出财税体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和保障性作用,财税体制的调整不仅涉及到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涉及到政府和社会、中央和地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方方面面,政府间财政关系是国家治理中的难点问题。本次讲座通过构建秩序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围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税收的“放”与“收”,基于财税体制改革及税收征管改革探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演变,并通过数据分析了地方税、中央税及共享税的演变,视角新颖,启发很大。讲座结束后,与会师生们积极提问,李永友教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答。


会场情况


本讲座由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财税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史研究所主办,并受到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的资助。


撰稿:邓丹华 马金华

审核:刘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