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学院新闻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校外导师朱鹏祖讲授第五十一期税务专业硕士案例研讨课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 浏览次数:

 

2019116日晚上17:50,财政税务学院2019级税务专业硕士第七讲税收综合案例研究课程在沙河校区主教楼213进行,此次案例研讨课程的主讲嘉宾是朱鹏祖先生,财政税务学院刘明老师主持并参与。

 

 

朱鹏祖先生现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是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会员,北京鹏祖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也是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贸大学、社科院研究生院税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朱鹏祖先生独立从事税务咨询与筹划业务20余年,服务的客户从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到现在的国家级骨干企业和知名的跨国集团公司。目前或曾经担任税务顾问的知名企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造币总公司,韩国三星集团(中国)总部、东风科技股份公司、金融街控股股份公司,汕头海洋(集团)公司、红蜻蜓集团公司等,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公司。曾经提供过卓有成效的税务咨询和筹划的知名企业:金融街控股公司、华北石油管理局多种经营系统、石家庄制药集团、广东直通电信股份等、辽宁曙光汽车集团、国家电网公司。主要成就包括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蔡东晨先生,在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制作境外所得涉税问题的代表提案,获得36名全国人大代表的附议;发现并筹划企业申请退回多缴税款,单笔最高为4800万;判断并筹划企业解除税务处罚,单笔最高为300万元;设计税务筹划方案,避免企业多缴税款单项最高200万元/年;发现并建议企业补缴税款,消除涉税处罚隐患,单笔最高100万元等。

 

本次讲座“以从实务案例角度谈专业硕士读专业的角度和路径”为主题。讲座分为三部分:纳税人自身内部的税负管控制度构建,纳税人税负管控的外部法治环境与自身的习惯认知,税务筹划。

 

讲座一开始,朱老师就抛出“企业税收管理的目的”这一问题来引发同学们的思考,并讲述了自己的理解。朱老师认为企业税收管理是为了准确纳税,既不少交税款,也防止多交税款,而不仅局限与通过筹划将自身税负降到最低。接着,朱老师开始讲座的主体部分。首先是讲述企业如何开展税务管理。朱老师从税务管理的定义,税务管理的目标,企业税务管理的制度建设等方面,企业税务管理的年度总结报告等方面展开介绍与解释。结合实际情况,朱老师教导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中不仅要了解各个税种缴纳情况的准确计算,更要关注涉及税种的类型,税收缴纳的地点,缴纳的时间等,同时也强调了解企业经营活动,公司组建,合同签订,行政诉讼等方面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其次,朱老师从税企争议的概念,法律体系的梳理,具体文件评价举例等方面讲述了如何解决税企争议的问题。在这部分中,朱老师通过举“股权转让过程中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时遇到的问题”“个人以科学技术出资设立公司时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两个例子,来说明涉税红头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问题,强调若是涉税红头文件损害了纳税人的权益,扩大了纳税人的义务即是不合法的。朱老师的讲述引发同学们的思考,开阔了同学们的思维。最后,朱老师介绍了税收筹划的相关知识,包括税收筹划的定义和分类,税收筹划与咨询之间的关系,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的认知变化等。朱老师认为税收筹划应当在企业整体业务未发生前,管理层尚未作出最终决策前进行考虑,并且强调税收筹划的成本。

 

最后,朱老师总结讲座的内容,欢迎同学们与他加强联系与沟通。

 

 


【撰稿】李婕  【审核】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