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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导师王冬生讲授第二十五期税务专业硕士案例研讨课

发布时间:2017-12-15 来源: 浏览次数:

2017年12月14日晚6:00,在沙河校区6-106教室,财政税务学院17级税务专业硕士第15期(总期第25期)案例研讨课程如期开讲。本期主讲教师为王冬生老师,财政税务学院陈宇老师主持并参与了此次案例课程。

本次课程的主题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法规与法理。王冬生老师认为法规的基础是法理,而法理的基础是道理。王老师首先为同学们讲解了国际税收与国内税收的区别和联系。王老师认为二者均是以政治权力为后盾所进行的一种特殊分配。当税收关系反映为有关国家之间财权利益分配的矛盾时,就超出了某一国的国家税收范围,无法由一国政府独自解决,必须由有关国家政府共同解决,国家(内)税收也就衍化为国际税收。其次,王冬生老师介绍了国际税收管理的重要工作,主要包括反避税工作、非居民税收管理、“走出去”税收管理以及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四方面。国际税收管理从2008年金融危机后越来越受到各个国家的重视。王老师认为08年金融危机是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对国内税收政策以及国际税收都有重要的影响。接下来,王冬生老师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入手,解释了二者在纳税义务上存在的差异,并对非居民企业的范围、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做了进一步梳理。王老师以国内税法和税收协定中对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的不同规定为例,解释了征税权如何进行划分的问题。紧接着,王老师详细讲解了源泉扣缴的所得范围、纳税义务人、税额的计算方法以及扣缴时点。最后,王老师分享了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案例以及境外类似案例—沃达丰案例,并通过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公告的解读,为同学们讲解了如何处理此类转让行为。

除了案例的分享,王冬生老师还为同学们在学习方面提出建议,他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研读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在进入新的工作岗位之前,做好知识储备。王老师认为应尤其加强对国税发[2010]75号文的学习,它以中新协定为蓝本,逐条解释税收协定相关内容,称得上是学习国际税收的最好教材。此外,王老师还谈了他对税收专业的看法,他认为税收是无处不在的。从企业角度看,税收通过参与企业的组织架构、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企业做出合理的安排,以期达到节约税款的目的,直接为企业创造价值。从政策研究角度看,以二胎政策为例,这一政策的出台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提出了内在要求:一是个人所得税中的生计扣除费用需要有所提高,二是由于孩子由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可以考虑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王冬生老师还提出了税务工作的“五有”,有意思、有意义、有市场、有朋友、有尊严,税务人是有资格也有资本自信的。

王冬生老师除了对知识的讲解,还与同学们分享了他在工作中遇到的小案例以及对生活的感悟。陈宇老师总结了此次案例研讨课程,并对王冬生老师表示了感谢。


                                【撰稿】王思月、李雨柔【审核】陈宇、汪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