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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雨微课|全球变革下的国际税收机遇与挑战

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次数:

编者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庆祝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学校教务处开展了“学习百年党史 矢志教书育人”活动,特别打造“时雨微课”在线课程思政品牌,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引导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即日起,我们将以系列推送的形式,推出10分钟视频“时雨微课”,分享各类专业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教育实践的优秀经验,敬请师生关注!

本期我们带来财政税务学院王文静老师的分享:《全球变革下的国际税收机遇与挑战》。



王文静,经济学博士,副教授,财政税务学院国际税收系主任、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税收教育研究所副所长。主讲课程有国际税收、国际税收筹划、外国税制。获得第一届北京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北京高校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文史类A组一等奖、最佳教案奖、最佳演示奖,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一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最佳教学演示奖,中央财经大学特殊贡献奖,中央财经大学涌金优秀教学奖。



讲课稿


大家好!欢迎来到国际税收课程的时雨微课,本次主题是全球变革下的国际税收机遇与挑战    

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国际税收领域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国际避税和跨境税源管理问题越发突出,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兴起,都对国际税收管理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国际税收领域的世界变革不容忽视。

首先,先向大家介绍两个关键词,BEPS行动计划、大国税收治理,这两个词分别代表了在当今全球国际税收变革背景下,我国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也是国际税收领域的热点话题。

接下来,我将围绕这两个核心关键词,与大家共同讨论三个问题,第一,什么是BEPS行动计划?第二,为什么进行国际反避税合作?第三,如何应对国际税收治理挑战?

那么,什么是BEPS行动计划,它又带来了怎样的国际税收机遇?

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据OECD数据表明,由于跨国公司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为,全球每年大约流失了1000-240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这一规模相当于4-10%的企业所得税收入。而BEPS行动计划,正是打击跨国公司此类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为的行动计划,由OECD和20国集团提出,属于反避税行动。但是它又不是一项简单或传统的反避税行动。BEPS行动计划的提出与推进,标志着国际税收规则正进入近百年来最大规模的重塑期。

那么,为什么这么说呢?要先从传统的国际税收规则谈起。

跨境经济活动带来相应的国际征税问题,最初的国际税收规则聚焦于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OECD最早发布了税收协定范本,国与国之间据此签订双边税收协定以明确双方的征税权力。但是由于国别(地区)税制之间存在的差异与漏洞,以及双边税收协定的优惠被滥用,原有的国际税收规则虽然帮助跨国公司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但是带来了新的双重不征税问题。从跨国公司的现实数据来看,一方面是不断增长的大型经营规模,另一方面是极低的税收负担。这一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了跨国公司居住国、以及市场国的密切关注。显然,传统的国际税收规则已不能有效地应对跨国公司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为,反而为其提供了一定空间。

2013年2月,OECD发布《应对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报告,7月正式发布BEPS行动计划,2015年BEPS行动计划最终报告成果公布,共包括15项行动计划和1份解释性声明。在最终成果报告公布之后,BEPS行动计划的成果落地工作仍在继续,关于各项行动计划具体问题的讨论草案不断出台,OECD也积极推动修订税收协定范本、转让定价指南,在重塑国际税收规则方面产出了丰富成果。

BEPS行动计划最终报告成果,聚焦以下主题: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制定有效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对利用利息扣除和其他款项支付实现的税基侵蚀予以限制;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因素,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防止人为规避构成常设机构;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衡量和监控BEPS;强制披露规则;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使争议解决机制更有效;制定用于修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多边协议。

从BEPS行动计划的主题来看,涉及数字经济、金融工具、无形资产等经济新业态。第11-15项行动计划还特别聚焦于征管领域,并针对国际税收合作提出了全新的思路和方案。

那么,BEPS行动计划这么全面、系统的反避税行动,靠单边行动是否可以施展,还是要依靠双边合作?

很显然,单边行动、双边合作都无法给予有力支撑,而唯有依靠多边行动。虽然已有多边税收征管公约这一前期的多边合作探索,但是BEPS行动计划引领的是史无前例的、极具影响力的多边突破性行动。目前全球超过139个国家和地区已加入“BEPS包容性框架”。

那么,为什么要在反避税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呢?

我们不妨先来关注下国际反避税合作面临的现实挑战。税收管辖权的一国(或地区)的主权,也代表着其税收利益。在很多情况下,国别(地区)的税收利益之间是存在冲突的。比如,在传统国际税收规则下,发达国家(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地区)之间的税收利益就会存在较大差异。而在反避税行动中,避税地与非避税之间的税收利益协调更将成为矛盾的核心。因此,唯有达成共识,开展国际合作,才能有效地抑制跨国公司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为,更好地维护国际经济与税收秩序。而另一方面,这些税收利益冲突,也是在反避税领域开展国际合作面临的现实挑战,可以看到,BEPS行动计划在推动国际反避税合作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BEPS行动计划之前,国际反避税合作主要以双边形式为主,体现为双边的税收情报交换协定、避免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协定中的反避税相关条款。

BEPS行动计划提出以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等多边合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多边反避税合作已经成为全球税收治理的重要主题。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也积极参与到国际反避税合作中。目前,我国已签署10个税收情报交换协定,110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协议),在多边合作方面,我国也已签署前面所述的三个重要多边公约,在参与并推动全球税收治理多边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可以看到,BEPS行动计划推动的国际反避税合作,为我国参与全球税收治理带来的重要机遇,另一方面,如何立足大国视角,代表发展中国家利益发声,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重塑,成为我国面临的现实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国际税收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并在国际会议中表达中国参与全球税收治理的立场。

2013年G20圣彼得堡峰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支持加强多边反避税合作,愿为健全国际税收治理机制尽一份力”。

2014年布里斯班G20峰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强化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2016年杭州峰会,国际税收治理再一次受到G20领导人的高度关注与讨论。G20领导人将继续支持国际税收合作以建立一个全球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并促进增长。

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的声音,中国在国际税收规则、全球税收治理中的话语权,尤为重要。自2013年BEPS行动计划提出以来,我国积极把中国方案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税务总局以OECD合作伙伴身份全程参与BEPS项目,参加相关会议和谈判百余次,向OECD提交立场声明和意见千余条,主导提出的“利润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成为指导原则,为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和促进各项成果的顺利完成作出重要贡献。我国作为BEPS多边协议工作组第一副主席国,积极参加多边税收协调及多边协议的起草、谈判与签署。我国以联合国国际税收合作专家委员会委员身份参与《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修订,以及《联合国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实用手册》编纂。我国以副主席国身份参与税收信息交换全球论坛有关工作,在国际税收规则体系重塑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也将面临国际反避税的全新挑战。站在企业的角度,熟悉东道国税制、关注国际税改、提高纳税遵从、防范税务风险,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税务部门也在服务企业“走出去”方面推出了系列举措,全面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而站在咱们同学们的角度,又应该如何看待国际税收治理挑战呢?长期以来,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BEPS行动计划为我国参与国际税收税收规则制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希望同学们能够密切关注国际变革,扎根研究中国问题,积极探索国际税收的中国智慧,为我国开展大国税收治理,深度参与全球税收治理做出自己的创新努力。

期待与大家有更多的交流与学习,谢谢!

   


原文链接(包含课程视频):https://mp.weixin.qq.com/s/Frm7mh8M5jxL7rN93sUx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