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学院新闻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财税动态2025年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5-05-18 浏览次数:




2025年第4期(总第16期)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刊首语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应充分发挥财政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将财税体制、财税制度、财税管理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反映国内外财税理论与实践最新成果与经验,促进财税理论研究交流,为财税实践提供工作借鉴,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组织全院师生编写《财税动态》,每月一期,具体包括财税热点、学术观点、国际财税等栏目。



本期导读


财税热点

1、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2、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0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7、财政部办公厅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8、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术观点

1、基于宏观经济运行状态与企业异质性的积极财政政策效果研究

2、关税波动对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

3、纳税人涉税数据知情权的制度保障:现实困境、理论跃升及跃迁进路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法治逻辑与实践进路

5、政府数据资产治理的逻辑机理、国际经验与优化路径

6、公共研发补贴是“挤入”还是“挤出”?——基于捷克企业研发补贴项目的断点回归证据

7、收入不平等为何持续上升?来自美国收入结构变化的证据

8、消费者能区分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吗?——来自能源两部制定价的“平均价格误判”证据


国际财税

1、澳大利亚公布2025-2026财年政府预算案

2、英国发布2025年春季预算案

3、部分经济体财税动态


专家观点

1、财政政策可能仍需进一步加码

2、特朗普挥舞“关税大棒”为哪般

3、解读2025年“国家账本”

中财财税

1、开通财税政务新媒体与政府支出效率提升

2、劳动力成本与机器人使用、产品质量



财税热点


1、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因2025年4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美方做法不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严重损害中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是典型的单边霸凌做法,危及全球经济发展和产供链稳定。 2025年4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34%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公告旨在敦促美方立即取消单边关税措施,以平等、尊重、互惠的方式,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

(文献来源:财政部官网https://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504/t20250404_3961451.htm)


2、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2025年4月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因2025年4月8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的税率由34%提高至84%。美方升级对华关税的做法是错上加错,严重侵犯中国正当权益,严重损害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提高至84%,其余事项继续按照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文件执行。

(文献来源:财政部官网https://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504/t20250409_3961684.htm)

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2025年4月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因2025年4月10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的税率进一步提高至125%。美方对华加征畸高关税,严重违反国际经贸规则,违背基本的经济规律和常识。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2日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加征率由84%提高至125%。鉴于在目前关税水平下,美国输华商品已无市场接受可能性,如果美方后续对中国输美商品继续加征关税,中方将不予理会。

(文献来源:财政部官网https://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504/t20250411_3961823.htm)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

2025年4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9号文件,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优化境外旅客消费体验,将全面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该文件涵盖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的主要内容与办理流程。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是指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以及相关信用卡授权,即可在该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款项,离境时需经过海关核验。对于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由省级税务局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流程要求境外旅客离境时需持物品、退税单、发票及证件经海关验核,在口岸隔离区向退税代理机构提交材料:若符合政策且按时离境,预付金转为退税款,若违约或超期,代理机构扣回预付金,待实际离境后重新审核退税。代理机构定期与税务部门结算,确保流程合规。

(文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9603/content.html)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入境消费,2025年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修改。修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更改退税金额和特定情况执行的税务机关层级,如降低“退税商店不得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情形”中的最低金额,由200元人民币变为100元;将原试行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中涉及授权“退税商店的备案、变更与终止”情形的“省税务局”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将第二十二条“退税金额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退税代理机构应当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中的“10000元人民币”修改为“20000元人民币”。现《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本公告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文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0071/content.html)

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0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5年4月21日,为贯彻落实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退税政策,规范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修订后的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明确境内船舶企业向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销售船舶时,按购进船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实行退税政策。运输企业需在首次申报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并提交包括《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国际运输业务证明等资料,已备案企业发生资格变化须及时变更。退税申报期限为购船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申报时应提供船舶登记证书、业务证明、退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发票等资料。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退税,对存在疑点或虚假申报行为依法处理。已退税船舶若不再符合政策条件,企业须补缴税款,补缴金额按净值比例计算。补缴后可凭完税凭证抵扣相应税额,骗取退税的将依法追责。

(文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0145/content.html)

7、财政部办公厅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2025年4月3日,财政部办公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提振消费。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二是规定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重点向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倾斜。第三,遴选组织方式以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四是补助标准和支持范围,中央财政分东西中部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而资金支持分为城市更新重点样板项目和城市更新机制建设两个方向。第五,建立对入围城市的日常跟踪及监督机制,及时将工作进展。

(文献来源:财政部公众号2025年4月8日)

8、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国有金融机构资产交易、产权流转监管,落实金融机构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强调以下几方面:第一,完善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审核机制,产权交易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完善产权交易项目资料受理清单 。第二,加强产权登记信息审核,对于办理不及时或者登记内容和申请内容不一致等情况不得受理 。第三,加强产权交易经济行为审批情况审核 。第四,加强资产评估文件及转让价格审核 。第五,加强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管理 。第六,加强对产权交易机构监督管理,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的,损害国家利益或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应立即停止从业资格 。

(文献来源:财政部官网https://jr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504/t20250411_3961857.htm)



学术观点


1、基于宏观经济运行状态与企业异质性的积极财政政策效果研究

该文基于我国宏观经济面临稳增长压力的现实背景,构建异质性企业、代表性居民、新凯恩斯部门和政府四个模块组成的异质性企业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研究了增值税税率下调、政府消费扩张和政府投资扩张三种积极财政政策冲击在经济增长承压期的刺激效果:政府消费和政府投资的产出乘数依然明显大于1,能够有效刺激宏观经济,增值税税率下调表现出较强的持续性但乘数效应较弱。通过揭示价格效应和企业分布效应两个影响机制,该文发现负向外生冲击导致产品价格下降、融资约束企业占比升高,削弱了政策刺激的持久性和总投资反应。进一步研究发现,实施时滞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政策的刺激效果,财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则起到显著的增强作用。该文验证了政府投资在新基建等具有正外部性领域的独特优势,以及财政货币政策协同配合的必要性为政策制定者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优化政策组合提供了重要参考。

(文献来源:田磊,林建浩,蒲龙,等.基于宏观经济运行状态与企业异质性的积极财政政策效果研究[J].经济研究,2025,60(02):38-55.)

2、关税波动对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

研究采用2017-2019年高频关税数据与市场价格监测数据,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发现美国加征关税通过压缩出口需求引致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致使相关产品价格平均下降3.2%;反观中国反制性关税则因进口替代效应与成本推动机制,导致国内市场对应商品价格上升2.8%。通过投入产出网络分析进一步揭示,美国关税冲击沿产业链向上游传导,使原材料价格下跌1.5%,而中国关税调整向下游扩散,推动终端产品价格上涨1.2%。关税变动的价格效应呈现显著行业异质性,机械设备和电子产品的价格敏感性分别达到行业均值的1.8倍和1.5倍。研究结果表明,关税政策具有非对称价格传导特征,其引发的市场调节可能加剧结构性通胀与通缩并存的风险。据此建议构建动态关税响应机制,在深化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同时,配套实施精准定向的消费补贴与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并依托中美经贸协议框架建立关税调整预警磋商机制,以增强国内价格体系应对国际贸易冲击的韧性。

(文献来源:樊海潮,吴彩云,戴觅.关税波动对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J].管理世界,2025,41(04):56-75.)

3、纳税人涉税数据知情权的制度保障:现实困境、理论跃升及跃迁进路

“以数治税”时代下,涉税数据的广泛采集与流动冲击了传统税收征管中纳税人知情权的制度保障架构。本文聚焦纳税人涉税数据知情权的保护问题,从数据收集、使用、共享三个阶段剖析制度保障的现实困境,并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探讨改进路径。

该文指出,涉税数据知情权在三个阶段面临显著困境:收集阶段纳税人获取渠道收窄、税务机关告知义务不明确;使用阶段因算法“黑箱”导致规则不透明、纳税人查询权受阻;共享阶段则面临共享前告知义务模糊、共享后责任划分不清。基于以上现实困境,该文首先提出涉税数据知情权制度保障的理论跃升方向:一是要兼顾数据公共价值与个人权利,从个人本位转向社会本位;二是要强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利益的审慎考量,从强制分配型权力转向利益注意型义务;此外还应赋予纳税人数据查询与参与的主动权,从消极防御型权利转向主动请求型权利。此后,该文进一步在实践层面阐述了实现制度保障的跃迁路径,包括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透明化、明确税务机关收集阶段的告知义务、公开算法规则并赋予纳税人查询权、规范共享前的告知义务及共享后的责任划分等等。

(文献来源:胡元聪,吴函聪.纳税人涉税数据知情权的制度保障:现实困境、理论跃升及跃迁进路[J].税务研究,2025,(03):105-111.)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法治逻辑与实践进路

文章指出,现行财税体制在形式法治层面存在立法滞后问题,如部分税种立法未完成、财政领域多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确定体制;在实质法治层面存在价值缺位问题,央地财政关系法治化发展价值缺失。为此,文章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中国式财税法治现代化。其内涵包括 “中国式” 的财税法治现代化,要依托中国经验和体制;中国式 “财税法治” 的现代化,需协调改革与法治关系。在愿景上,形式层面要构建合理完备的财税法律体系,实质层面要融贯民主、公平与发展原则,功能层面要实现政治、社会、经济全面促进。在实践方面,应从效率导向优化预算法治,以公平目标完善税收法治,基于发展需求推动央地财政关系法治进阶。

(文献来源:刘剑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法治逻辑与实践进路[J].财政研究,2024,(11):28-42.)

5、政府数据资产治理的逻辑机理、国际经验与优化路径

该文基于价值发现理论、群体智慧效应、整体协同理论及新公共服务理论,构建多维分析框架,揭示政府数据资产治理需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价值共创与全过程协同,而我国面临数据资源转化制度滞后、安全与效益难以兼顾、数据供给与市场需求失衡等挑战。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健全法制体系(如欧盟GDPR、美国开放数据法案)、规范数据标准(如ISO治理框架)、构建数据交易生态(如英国开放数据研究所)是破解难题的关键路径。本文进一步指出,需以“宏观-微观”协同治理为纽带,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多元主体参与及技术赋能,平衡公共价值导向与市场化开发,激活数据资产的经济社会效益。结论强调,高质量治理需统筹制度完善、战略规划、技术创新与文化培育。建议强化法律框架与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可控的数据流通机制,加速基础设施升级与智能技术应用,并深化国际规则对话。通过本土实践与全球经验融合,全面释放政府数据资产的公共价值与战略效能,为数字中国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文献来源:崔菁颖,徐玉德.政府数据资产治理的逻辑机理、国际经验与优化路径[J].财政研究,2024,(10):17-33.)

6、公共研发补贴是“挤入”还是“挤出”?——基于捷克企业研发补贴项目的断点回归证据

该文通过断点回归设计,研究了捷克共和国一项旗舰级企业研发补贴项对企业研发投入、专利产出和经济绩效的因果影响。作者将项目评分临界点作为自然实验,识别获得补贴的企业与未获补贴但评分相近企业之间的差异,进而估计补贴的局部平均处理效应。研究发现,公共研发补贴在中小企业中具有明显的“挤入效应”:每获得1单位的公共补贴,平均可带来约2.3单位的新增研发投入,且该正向效应在项目结束后仍可持续多年。这种持续性部分来源于同一资助机构后续提供的支持。此外,补贴还在短期内促进了中小企业的销售收入增长,但未显著提升其专利产出、就业或长期生产率。相比之下,大型企业并未表现出类似的正向响应。相反,补贴在大企业中出现了“挤出效应”,即公共资金部分替代了原本由企业自身承担的研发投入。进一步分析表明,融资约束在解释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异质性作用机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文献来源Bajgar, M., & Srholec, M. (2025). Crowding in or crowding out? Evidence from discontinuity in the assignment of business R&D subsidies.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45, 105357.)

7、收入不平等为何持续上升?来自美国收入结构变化的证据

尽管近年来美国个人劳动收入的不平等程度有所下降,但家庭总收入的不平等却持续上升,二者走势出现明显背离。本文基于2010–2019年间的数据,提出并运用一种新的分解框架,揭示这一“趋势不一致”现象背后的主要机制。研究发现,约46%的不一致趋势可归因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尤其是越来越多低收入的年轻成年人与父母同住。这类“次要劳动力”(secondary earners)虽然个人收入较低,但因与高收入家庭成员同住,拉高了其家庭总收入,掩盖了收入差距的缩小。另一半不一致则主要由非劳动收入因素驱动,尤其是政府转移支付对收入再分配作用的减弱。随着领取“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EITC)和“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等福利的人数减少和发放额度下降,公共政策在缓解收入不平等方面的功能相对削弱。

(文献来源Parolin, Z., Lehner, L., & Wilmers, N. (2025). Declining earnings inequality, rising income inequality: What explains discordant inequality trends in the United States?.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44, 105337.)

8、消费者能区分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吗?——来自能源两部制定价的“平均价格误判”证据

该研究基于中国供暖价格改革的准实验,发现现实中的消费者难以区分固定成本与边际成本,更倾向于根据平均价格而非边际价格做出消费决策。这种行为违背了传统公共财政理论中对价格感知的理性假设,动摇了对两部定价、累进税收、以及非扭曲性固定税(如人头税)等政策机制有效性的基础认知。特别是在存在固定费用与按量计价组合的定价体系下(如水、电、热收费,或特定税制安排),消费者的非理性反应会显著影响资源配置与政策目标的实现。这一发现对财税政策具有重要启示:若忽视消费者对价格结构的认知偏差,许多旨在提高效率或公平的政策(如通过固定补贴提高再分配效率、通过固定税收最小化扭曲等)在实际执行中可能效果大打折扣。该文通过福利分析进一步指出,若不考虑这一行为偏差,政策效果将被系统高估。因此,在制定能源价格、税收结构或补贴政策时,应将行为经济学的认知误差纳入考量,以优化财税政策设计的现实可行性与经济效率。

(文献来源Ito, K., & Zhang, S. (2025). Do consumers distinguish fixed cost from variable cost?“schmeduling” in two-part tariffs in energy. American Economic Journal: Economic Policy, 17(2), 194-223.)



国际财税


1、澳大利亚公布2025-2026财年政府预算案

2025年3月25日,澳大利亚政府公布了2025-2026财年的政府预算案,包括税收减免、医疗改革和减轻住房负担等方面的内容。其中,与税收相关的措施如下:

(1)个人所得税。从2026年7月1日起,对于应税收入在18201至45000澳元的个人,税率由16%降至15%;2027年7月1日起该税率进一步降至14%。因此,澳大利亚居民纳税人将在2026-2027年每年可获得最高268澳元的额外减税,从2027-2028年起每年最高获得536澳元的额外减税。

(2)资本利得税。对于此前宣布的增加外国居民资本利得税的开始日期(2024-2025年预算),由2025年7月1日推迟至2025年10月1日或法案获得批准后的首个季度开始日,以较晚者为准。

(3)医疗保险税。为减轻低收入者负担,澳大利亚从2024年7月1日起提高其医保税免征门槛。

除此之外,该预算案还包括非税收减免措施,如延长能源成本减免、降低药品成本和限制外籍个人购买住房等。

(文献来源:IBFD数据库,原文链接如下:

https://research-ibfd-org-443.webvpn.cufe.edu.cn/#/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25-03-26_au_1.html)

2、英国发布2025年春季预算案

2025年3月26日,英国财政大臣发布了2025年春季预算案,包括暂停增加新税、削减福利开支、下调增长预期等内容。财政大臣认为世界不确定性影响了经济增长,迫切需要调整财税规则。英国将通过增税以外的方式,如加大税收审查力度、综合性福利削减改革、调整专项支出等,筹集更多财政收入,以控制公共支出、减轻政府债务和扩大投资规模。

此外,预算案也要求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就部分税收事项进行磋商,主要内容包括:

①通过赋予HMRC更多权力、扩大避税计划披露制度范围等方式,严厉打击避税活动;

②实行研发(R&D)税收减免简化,增强对创新型企业的激励;继续实行资本投资税收减免。

③充分利用第三方数据,提高所获得的税务信息质量;

④实施行为处罚改革,精简和优化HMRC对于不准确和未通知的纳税义务的行为处罚方案;

⑤通过税务数字化(MTD)实现税收制度现代化,从2028年4月起将所得税MTD范围扩大到收入超2万英镑的个体经营者和房东;对一些纳税人群体免税并改进年终流程。

(文献来源:英国政府网站,原文链接如下:

https://assets.publishing.service.gov.uk/media/67e3ecff55239fa04d411fc3/E03274109_HMT_Spring_Statement_Mar_25_Text_PRINT_.pdf)

3、部分经济体财税动态

(1)欧盟。3月18日,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于布鲁塞尔举办了主题为“加强竞争力和公平,共创繁荣”的税收研讨会,旨在探讨有助于加强欧盟竞争力和公平性的税收措施。此次研讨会讨论了四项议题:“对超高净值个人征税的挑战”、“欧盟可持续竞争力:税收能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欧洲和国际企业税改革的下一步是什么?”和“税收系统的人工智能:挑战、机遇和风险”。其中,欧洲议会议员、税务小组委员会主席提到了一项对600名超高净值人士征收3%财富税的措施,指出未来实施该政策可额外带来每年1200亿欧元的税收收入。(2)巴西。3月18日,巴西政府提议立法对高收入个人征收最低税并对其股息收入征收预提税,所征款项将用于为中低收入纳税人提供更高的免税额。拟议立法将把目前免税的股息纳入新的最低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年收入中的低于60万巴西雷亚尔的部分将免征最低税,超过该数额的部分将适用累进税率,税率从2.5%至10%。同时,该拟议立法将要求企业按10%的税率预提并代缴股息的所得税。巴西政府还表示,该法案将把个人所得税的月免征额从2259巴西雷亚尔提高到5000巴西雷亚尔。(3)乌克兰。乌克兰内阁在3月提出的一项法律草案中,提议对通过在线平台活动获得收入的用户征收新税,并对征收标准进行了说明。但是,该税并不适用于管理平台的公司员工和间接从数字服务中取得收入者(如广告商)。(4)美国。4月10日,美国废除了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0日最终确定的一项法规,该法规要求自托管数字资产钱包提供商和其他非托管软件开发商向美国国税局提交信息报告。(5)挪威。4月10日,挪威贸易、工业和渔业部向议会提交了一份新的《游客贡献法》提案,该法律框架允许各市政府自愿对短期住宿的游客征收3%的“住宿税”,适用于所有付费短期住宿提供者,包括酒店、出租屋以及通过数字平台运营的私人房东。若住宿提供者未进行增值税登记并使用第三方处理预订和付款,则纳税义务将由中介机构承担。

(文献来源:荷兰财政文献局(IBFD)数据库、阿里研究院“全球数字经济财税金融动态”。)



专家观点


1、中国社会科学院余永定研究员认为,财政政策可能仍需进一步加码。2025年是中国经济面临多年不遇的严重挑战一年。如果特朗普继续坚持几乎疯狂的对华政策,中国经济增速会因外需的急剧减少而受到比2008年更严重的冲击,非常时期需要有非常之策。我们需要引入类似当年“四万亿”的大规模刺激计划。当前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扩张力度,刺激内需,以对冲外部冲击的影响。同时,从中长期看,我们应加快发展战略的调整,从过去以“大循环、大进大出”、拥抱全球化为主的发展模式转变为更具韧性和自主性的“双循环、内循环为主”的战略。我们在产业链调整和发展战略转型方面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挑战,尽管需要付出高昂代价,我们必须加快实现这种战略转变。

(文献来源: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公众号,2025年4月14日)

2、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教授评论特朗普挥舞“关税大棒”为哪般。认为从特朗普宣布对全球普遍开征的所谓“对等关税”来看,美国征收的关税已经不完全是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上的保护关税,其性质带有明显的财政关税的色彩。然而,特朗普挥舞“关税大棒”真能如愿以偿吗?朱青教授认为,100年前胡佛总统用关税壁垒保护美国经济的失败教训足以说明问题。100年后的今天,特朗普再次向世界各国挥舞“关税大棒”,朱青教授认为,无论其目的如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其政策结果大概率会重蹈胡佛的覆辙。

(文献来源:人大财税研究所公众号,2025年4月9日)

3、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马蔡琛教授解读2025年“国家账本”。认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离不开同预算绩效管理和支出标准化建设的深度融合。一是推进项目库建设,坚决贯彻“先谋事,再排钱”,强化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前置绩效评价关口,在立项环节做到有理有据、有论证有评审、有目标有效能。二是夯实绩效目标审查管理,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支出标准硬约束,对新增政策和项目动态监控实时评估,同时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支撑作用。三是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完善绩效监控机制,强化绩效约束责任,推动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位共进,优化基于绩效评价结果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追求绩效分析与功能分析的有机结合,科学合理地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指导政府财政工作方向。

(文献来源:《中国财政》公众号2025年4月25日)



中财财税


1、肖鹏和白历如在《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25年第三期发表《开通财税政务新媒体与政府支出效率提升》

随着财政管理向“共治”模式转型,政务新媒体平台开通为提升支出效率开辟了新途径。本文基于47.4万条财税公众号推文和227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双向固定效应和双重机器学习模型评估了财政“共治”对支出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财税公众号通过增强财政透明度和媒体监督,显著提升了政府支出效率,税务公众号的政策效应更为显著。异质性分析表明,过度发文可能削弱公众号的正面作用,税务公众号应注重权威信息转发、财税政策宣传和纳税指导,财政公众号应注重原创内容和政策宣传重点。进一步分析表明,财税公众号开通有效缩小了区域财政支出效率差距,政务微博的作用较为有限。

2、项君怡等在《China Economic Review》2025年第90卷发表《Labor cost, robots, and product quality》

本研究基于中国企业层面机器人采用的新数据集,运用地理断点设计,发现企业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时,会增加机器人使用并提升产品质量。这种效应在外国企业、低财务约束企业、一般贸易企业、依赖非熟练劳动力的企业以及价值链上游企业中更为显著。企业采用机器人替代劳动力时,会调整雇佣结构,增加员工培训支出,且劳动密集型企业会向资本密集型转变。该研究在理论上为机器人相关新技术影响的研究提供了新视角,补充了行业层面研究的不足;实践中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参考,有助于理解劳动力成本与机器人使用、产品质量之间的关系,为制定合理政策提供依据。




审核:温来成、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