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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召开2016级税务专硕教育研讨会暨校外导师见面会

发布时间:2016-11-09 浏览次数:

2016115日下午,财政税务学院2016级税务专硕教育研讨会暨校外导师见面会在中财大厦报告厅顺利举行。国家税务总局王道树巡视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邓远军处长、德勤、安永、普华永道、毕马威及国内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合伙人、上市公司税务总监等20多位校外导师出席了见面会,与财政税务学院师生共同探讨专业硕士教育的大计。

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教授向各位校外导师介绍了学院的调整组建、机构设置、师资和学生规模、学院历史、学生生源质量以及案例教学等。白彦锋院长表示,希望能通过建立校外导师制度,让同学们真正做到产学研结合。实现学术上有校内导师指导,实务上有校外导师帮助,教学相长,培养一批能够支撑起大国财政、税收建设的专业人才。最后,白院长表达了对同学们的希冀,希望同学们能充分利用校内外导师资源,希望各位校外导师今后能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实习就业等方面给予学院更多的指导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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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党委书记樊勇教授介绍了莅临会议的各位校外导师,并全程主持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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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院长助理汪昊逐一介绍了各位校外导师简历,白彦锋院长向校外导师们颁发聘书,并与校外导师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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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聘任仪式结束后,来自2016级税务专硕的四位同学通过案例展示向与会嘉宾汇报近期了的学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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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进行展示的是孟哲同学,他展示的题目是《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伙人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孟哲通过一个合伙企业的发展历程,对与之相关的纳税行为进行分析,比对了各地区对于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异同,提出了许多亟待明确和解决的所得税征管和政策问题,并借鉴了美国税法关于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人所得税的规定,对我国的所得税征管和政策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第二位进行展示的是韩佳沂同学,其案例主题为《“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土地一级开发进项抵扣问题》。韩佳沂同学在对企业实地调研基础上发现了这一问题,整个案例分析分为四个部分,即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概述、“营改增”前后政策对比、问题分析和政策建议。“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一级开发存在支付给政府的费用不能取得可抵扣的凭证,从而加重企业税收负担的问题。她通过对比了“营改增”前后政策的变化,提出了参照收费高速公路进项抵扣的政策规定,根据取得政府票据注明的金额进项计算抵扣等政策建议。

第三位进行展示的是王侯报同学,其案例的主题为《企业借壳上市的所得税处理分析--以江苏环亚借壳上市为例》。他认为,借壳上市作为一种间接上市的方式,得到企业的热捧,但是在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以下两个税收问题,成为企业借壳上市路上的障碍:首先,以控股企业股权作为支付对价存在税收漏洞;其次,自然人股东是否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尚未明确。针对第一个问题,需要堵住资金池避税的政策漏洞。针对第二个问题,王侯报同学认为自然人股东应该享受特殊性重组政策。从税收的必要资金原则考虑,至少也应当采取递延纳税义务的方法,待自然人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王侯报同学的展示完毕后,中联税务师事务所总裁魏斌老师针对此案例进行了发言,作为环亚借壳上市的服务中介机构负责人,魏斌老师表示,公开的信息并不完全,税收只是表面原因,所以导致交易终止有更深层的原因,包括非常重要但是极少进行公开讨论的“壳费”问题。随后,鹏祖税务咨询公司总经理朱鹏祖老师也进行了补充,他表示,同学们必须明确个税所得与应税所得不是一个概念,并对同学对收付实现制的概念进行了纠正。

最后一个进行案例展示的是徐贝贝同学,案例主题为《企业非法集资案件涉税问题处置——以e租宝为例》。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互联网衍生品层出不穷,其中互联网借贷平台广受关注。它给中小企业带来新的融资途径的同时也滋生了许多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这次展示的主要内容是以e租宝为例来讨论非法集资案件已纳税款是否应该退税。演示内容分为四部分:问题引入、案例介绍、案例分析和政策建议。案例分析部分,她首先分析了e租宝非法集资案涉及的税种,再此基础上分析是否应当退税,并提出了退税与不退税的理由。在建议部分徐贝贝同学提出了“退税短期不可行,但是长期势在必行”的观点,并对退税的流程、退税税基的确定和税款的退还等三个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徐贝贝同学展示结束后,乾元中利国际税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燕冬老师针对此案例进行了发言,他表示,非法集资的个人并不是所有人都没有获得利益,税法对不当得利是否征税并没有规定,受害人应收未收的收益是否征税应值得更深入的探讨。

四位同学的案例展示环节结束后,各位校外导师纷纷发言表达了对税务专业硕士培养的希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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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王道树巡视员首先表达了对财税学院的各位老师的敬意和谢意,赞赏老师和同学们的学术水平与实务水平,并提出三点寄语:一是希望同学们在校期间能够打下扎实的学术功底,二是希望同学们在未来的求职道路上有更高的追求,三是表示将会与校内导师紧密合作,加强和同学们的交流,互相鞭策和鼓励。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熊晓青总监通过分享其自身的从业经历,鼓励同学们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希望同学们能尽早考虑好自己想做的事,并学会做自己。

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王进董事长作为财税学院老学长,首先表达了对杨志清老师的敬意,随后在发言中指出,当前社会对精通税法和会计的人才需求量大,希望同学们将来的继续从事与税收相关的职业,虽然是专硕,也要打好理论功底,进行系统学习。

中税咨询集团宋宁董事长发言表示,希望同学们保持对专业的坚持和热爱,负有使命感,也希望未来能通过实务上的案例多与同学们进行交流。

北京市国税局邓远军处长指出,希望同学们有时间紧迫感,不要浪费时间。

郑州新区地税局政策法规处李权周处长通过分享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希望能让同学们少走弯路,希望成为同学们的人生导师。

德勤税务部高级经理嵇峰先生十分赞赏财税学院校外导师制度,建议同学们多了解未来趋势,了解自己,尽早进行职场定位。

普华永道咨询公司税务总监钱江涛先生建议同学们应紧跟潮流趋势,不断更新自己,让自己适应社会的变革。

京东集团税务总监蔡磊先生也建议同学们应分秒必争,做好人生规划。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军先生分享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并从自己作为一个面试官的角度,向同学们指出了企业选拔人才的三个标准,分别是专业能力、思维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中联税务师事务所总裁魏斌先生希望同学们构建起财税法一体化的知识体系,训练专业技能,特别需要加强写作方面的训练。

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赵卫刚先生也对同学们提出应聘建议,建议同学们在校期间多做案例研究,企业招聘时会对此有更多的关注。

乾元中利国际税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燕冬先生希望同学们能跳出税收圈子看税收,这样才能有更大的视野。

鹏祖税务咨询公司朱鹏祖先生表示,同学们应构建思维模式,明确自己看问题的角度,并且要训练逻辑演绎过程,多进行税与非税的思辩,在思辩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

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先生作为表示,当前政府、企业和税务中介的税收都大有可为,建议同学们从这三方面着手,多了解相关行业,同时在校期间应多看书,包括专业书与文学历史哲学等课外书,提高自己的素养。

校外导师发言结束后,杨志清教授作为学院教师队伍中的前辈,代表学院对校外导师表达感谢,也表达了期许。希望未来校内校外导师加强合作,帮助同学们更好的提高自己。随后,曹明星副教授和蔡昌教授也分别发言,表达了同学们对企业实务和案例的需求,希望得到校外导师的帮助,让同学们从案例中挖掘原理,达到理论与实务的结合。

校外导师见面会的基本议程结束后,校外导师与同学们会面,进行深入交流,在和谐活跃的气氛中,校外导师与同学们进行了良好的互动。

财政税务学院杨华、王文静、陈宇、韩淼、任义轶等老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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