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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6-二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5-19 浏览次数:


一、复试安排

1、身份核验、纸质材料提交

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45-15:00

地点:沙河校区10号学院楼514

说明:考生须在11:45前到达,面试考核前须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考生须提交与PDF电子版材料一致的纸质版材料。考生在本教室候考休息。


2、面试

时间:2026年5月20日 15:15-16:00

地点:沙河校区10号学院楼515

说明:面试包括外国语考核、专业课面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以上测试同场进行。

首先进行外国语考核,时间5分钟;再进行专业课面试,时间15分钟;接着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时间2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采取面谈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基础课笔试(学校组织)*0.28+专业课面试*0.168+综合能力考核*0.21+外国语考核*0.042+博士生导师综合评价*0.3


三、招生录取原则

财政税务学院本批次仅招收定向考生,按每名博导一年最多2名博士生(校外兼职导师最多1名;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博士生,其中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最多1名;不包括名额定向到博导的招生专项)的限制,按报考导师进行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 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

2. 任一项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 任一项笔试未达单科分数线。

4. 博士生导师综合评价低于60分。

5.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提交时的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的;

3. 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4. 影响录取的其他情况。


四、学院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财政税务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工作的开展严格遵照《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校发〔2025〕228号)及研究生院相关通知,未尽事宜,皆参照上述文件执行。